乡镇妇联组织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构建和谐乡镇的重大历史使命。近年来,我镇妇联充分认识家庭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将家庭建设纳入镇妇联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发挥在家庭领域中的工作优势,统筹整合各类家庭活动,创新特色家庭工作,以家庭和谐服务于和谐乡镇建设。
一、开展文明家庭创建、重点寻找“三个最美”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建设关系着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妇女在家庭中发挥独特作用,开展文明家庭建设和最美家庭评选将促进邻里和善、环境优美、社会和谐,还能进一步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2015年以来,乡镇以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把家风建设作为妇女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 2016年在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的基础上,重点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创业、最美湘女”。 按照县妇联的统一部署, 4月初召开了全镇各村(居)妇委会主任会议,落实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个最美”和“文明家庭”的评选活动。活动初期镇妇联通过村村响大喇叭宣传文明家庭的评选标准和“三个最美”的核心要素。借助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作用,形成学、比、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关心贫困儿童,情系祖国未来。1、借助微 ……此处隐藏364个字……,回到家也能把这种正能量传递给家人,家庭气氛也变得更和谐。
小活动汇聚大能量,家庭小和谐促进社会大稳定,乡镇妇联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以上系列活动的开展,将正能量带到千家万户,从而促进了乡镇的和谐平稳发展。
面对新形势,群众新要求和关注的热点,站在乡镇妇联的角度存在的实际困难:
一、搞基层妇女工作精力不够:由于镇村两级基本上精力都花在社会维稳、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上,妇联这块工作多数都是兼任,妇联工作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村级妇委会主任原来都基本上都是计生专干,妇女工作压力不大,动力不强,从而导致村级妇代组织作用发挥越来越弱化。
二、活动经费难以保证:往年乡镇的妇女活动,粗略看来仅仅停留在“三八”,也只是发发纪念品,吃餐饭,平日里要想搞个活动都较难,因为没有专项经费,乡镇用钱的地方多,招商、维稳、经济发展等工作差的就是钱。
三、乡镇农村妇女接受法律培训不多、维权意思薄弱。希望上级妇联多举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反家暴法》、《婚姻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培训,以案例的形式讲解有关婚姻、家庭财产分割、家庭暴力、劳工维权、法律援助等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让妇女同胞对妇女维权知识有所理解,生活中学会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增强广大妇女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水平和能力,以家庭温馨和睦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幸福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