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党支部(总支):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工委将于12月中旬对各基层党组织一年来落实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
依据《2014年度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的内容,总体衡量,全面考虑,量化打分。本着定性与定量、平时与年终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既体现实事求是,又能真实的反映出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在这一年度中取得的实绩、好的作法和存在的问题,为下一年度更好的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奠定基础。
二、检查的方法。
检查采取听汇报、 ……此处隐藏460个字……警示教育工作(3分)。积极组织参与市、县及工委组织的警示教育活动。
4、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3分)。有信访工作领导组织、有接待制度;无越级访。
5、执纪执法监察工作(3分)。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纪处分条例》和《廉政准则》,有学习活动记录。
四、群团工作(8分)。
基层工会组织机构健全,有工作规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职工权益,参加县总工会活动,积极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文体活动(篮球赛、演讲比赛等活动)(4分);青妇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有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青妇部门开展各项工作。(青、妇每项工作2分)
五、其它工作(6分)。
1、日常工作(3分)。及时上报全年工作计划、总结;按要求上报各种材料及统计报表等。
2、临时工作(3分)。积极组织参加机关工委开展的各项会议及活动,及时完成工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