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计划
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先天性疾病的发生,保护母亲和儿童的健康权益,减轻家庭及社会负担,在各级医疗助产机构的密切配合下,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稳步上升,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制定2019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筛查内容
(一)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包括: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
二、工作目标
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98%;
2.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8%;
3.住院分娩新筛知情告知率达100%;
4.疾病儿童随访率达10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提高筛查质量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继续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各级医疗助产机构要有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管理本项工作,制订具体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支持专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确保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筛查动员,提高项目知晓率
充分利用重要卫生日、大众媒体、宣传折页、医院信息传递平台、知情同意书、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动员和咨询指导工作,动员社会参与和支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动员专干、村医及医护人员进行项目广泛宣传。
(三)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技术和管理技术规范》要求,从事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血片采集人员、听力筛查人员须经过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组织的岗位专项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才能从事筛查工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二期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人员项目知识培训,每年请市级专家对从事新筛血片采集技术的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四)规范项目操作,严格信息管理
各级医疗助产机构对在本单位出生的活产新生儿监护人要做到100%的知情告知,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者和听力筛查者,要有专人负责及时预约追踪采集血片,填写新筛转诊单上转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保科进行听力免费筛查。严格按照血片采集技术规范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要求,开展新生儿血片采集和听力筛查操作,加强新筛血样标本的保存、采血卡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季度报表的填写及报送工作,对发现的不合格标本立即退回,并要求及时重新采集上报,加强疑似阳性患儿召回。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常规信息报告制度,掌握筛查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制订应对策略和措施。
(五)加强经费管理,保障工作运行
按照商洛市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要求,各助产机构每季度应及时将本单位的检查费(除血片采集费用留本单位外)交县新筛管理办公室,县新筛办公室设立项目专帐,实行专款专用,每季度将代收的检测费转账到市新筛中心,确保项目经费运转正常,工作顺利进行。
四、监督与考核
各医疗保健机构要继续高度重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县新筛管理办公室开展筛查管理工作,严格本单位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筛查覆盖率和筛查质量稳步提升。筛查技术指导小组每季度对项目执行单位进行质量控制考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以推进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