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市港航管理局《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xxx〔2017〕131号),市局督查组于2017年7月26日与我X督察组协同对XXX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现将督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并制定方案
我处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了《xxx“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下发给辖区各港口经营人,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我处成立“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开展本次专项行动,将任务分配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二、行动内容和行动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港口部分主要内容为港口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检查,从以下10个方面进行:
1、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2、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考核制度;3、企业消防责任制度;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提高从业人员素质;6、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生产设施设备和安全设施;7、应急预案备案;8、开展应急演练;9、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0、信息化建设。
督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相结合,行动目标是对照专项行动方案内容,逐条进行排查,督促辖区港口危险品企业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各项管理台账完善,促进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督查情况总结
1、我处辖区范围内危险品经营企业共5家分别是:xxx公司、xxx公司、xxx公司、xxx公司、xxx公司。经检查,上述单位均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和安全评价均通过外部专家评审并向xxx局备案。
2、港区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在有效期内,消防检测合格。
3、码头装卸管理人员27人(持证),安全管理人员18人通过全国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
4、码头外部安全距离满足要求。
5、应急演练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按时开展,并有记录。
督查结论:xxx码头及罐区装卸工艺、设施设备和储存条件符合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所列货种装卸作业条件,重大危险源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各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正常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投入、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应急演练台账建立健全,但本次检查中仍查出部分隐患或缺陷,我处将督促各经营人按时完成整改,确保隐患消除。
Xxx
xxx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