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张掖市某公司工伤意外事故赔偿纠纷调解案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矛盾纠纷受理时间: 2020 年 4月 30日
案例报送时间: 2020年6月1日
矛盾纠纷类型: 工伤意外事故赔偿纠纷
调解组织名称: 甘州区上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供稿: 甘州区司法局上秦司法所 卢靖中
审稿:
检索主题词: 工伤意外事故 上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例报送单位:上秦镇人民政府
地址: 甘州区上秦镇金秦路556号
邮编: 734000
电话: 0936-8671204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张某与张掖市某公司系劳动雇佣关系,2020年4月22日早10时许,张某在张掖市某公司承包的位于张掖市民乐县永固镇内某施工工地上突发意外事故经医疗抢救无效身亡,经公安机关排除他杀后进行死因鉴定,最终鉴定结果为张某系意外高压触电死亡,张某家属要求张掖市某公司就张某意外事故进行经济赔偿。
【调解过程】
此案发生后张掖市民乐县应急管理局及时介入开始组织张某家属和涉事公司法人和授权人进行调解,商议赔偿事宜,从4月24日至4月29日,民乐 ……此处隐藏369个字……双方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该赔偿纠纷,终于在5月8日下午7时达成书面赔偿协议。
【调解结果】
按照人民调解协议约定涉事公司赔偿张某家属张某的死亡赔偿金、埋葬费、家属精神抚慰金、处理事故人员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共计65万元整,赔偿款分3次付清;张某家属自行结算清死者张某在殡仪馆内产生的全部费用并妥善处理死者后事;张某在收到前2批赔偿款后,将涉事公司为死者张某购买的意外保险受益人由死者父亲变更为涉事公司法人。
【协议履行情况】
上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跟进,5月8日协议签订后,张某家属领取到了第一批赔偿款5万元,在5月9日协议经甘州区人民法院确认后,张某家属领取到了协议约定的第二批赔偿款50万元,随后张某家属按照协议约定开始积极配合涉事公司的相关保险手续。5月18日,在张某家属妥善处理了张某后事后,张某家属领取到了协议约定的最后的10万元的赔偿款,5月30日案件追踪了解到涉事公司已完成了保险收益人转让手续并领取到了张某意外事故保险款30万元。
至此在上秦镇人民调解委员的不懈努力下,此案得到有效化解,张某家属在一个月内即领取到了全额的赔偿款,也是上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近几年调处类似赔偿纠纷案件中落实赔偿款最快的一次。
【案例点评】
此案在2020年的全国“两会”维稳期间发生,影响面广,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在民乐县应急管理局行业调委会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上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临危受命,经过了9天数轮调处终将此案化解,在案件具体调解中,人民调解员牺牲五一“小长假”时间,抓住有效调解机遇,通过“面对面”和“背靠背”等方式,当机立断的在第九日的调解开始时下定调解时限,让双方不再犹豫,有力的促进了此案协议的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