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民间公益组织提供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
时间:2021年4月
自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我国公益社会组织得到了迅猛发展,特别是救援队队伍的发展也很迅速,因其参与社会应急的热情高,活动范围广,抢险服务领域宽等特点,成为社会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些队伍不仅弘扬社会正能量,而且已成为应急体系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救援队主要性质就是纯公益救援和参加举办各种公益活动,发扬志愿服务和无私奉献精神,是辅助政府抢险救灾的一支重要的社会救援力量。但队伍管理松散,装备低下,资金缺乏,专业欠缺,保障缺失等问题也日益凸显,虽然各级政府部门对社会救援力量高度重视,培育力度逐渐加大,但大部分公益组织连对口的主管部门都没有,所以一直以来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维持队伍的发展基本上靠队员的情怀,因为需要用自己的收入补贴公益活动,这些实际问题已经阻碍了社会组织队伍的健康成长。
介休市目前有天龙救援队、蓝天救援队、斑马救援队等三支相对比较专业的民间救援队伍,几年以来从应急救援、应急保障、公益讲座、培训、防震减灾科学普及以及抗疫方面为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中蓝天救援队、天龙救援队先后获得介休好人奖,但从长远发展来看,结合在工作中碰到的各种情况,要更好地辅助政府、为人民群众服务,弘扬社会正能量,发挥公益救援力量,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短板。
目前社会组织存在的困难具体表现在 :
1、缺乏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装备 ,比如常见的急救包、担架、除颤仪、救生衣,以及救援车辆等救援装备,还有用于运输救生艇的专用拖车,这些专业装备价格高,以救援队目前的经济现状,无力承担。
2.缺少装备安置仓库。随着添置的基本装备数量不断扩大,加之有些救援组织一直就没有办公场所和装备库房,救援队的救援装备无地存放。
3.缺失实施救援活动的保障机制。一是救援时间的保障,当灾害发生时,需要随时出动、立即救援,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职工身份的救援队员面临着出队与单位考勤之间的矛盾。二是队员生命安全的保障,应急救援本身存在安全风险,当意外发生时,对队员家属与整支队伍都将带来很大的风险。由于公益救援性质,目前没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救援队员的商业意外保险费用。
具体的建议:
建议市政府决策建立完善社会救援队伍制度保障机制。最主要的是需要政府根据职能明确这些公益组织的主管部门,出台对公益组织资金支持的具体办法,让公益组织感受到政府的关爱,比如帮助解决社会救援队伍的经费来源、人员保障、权利义务、救援的边界以及合法性问题,促进社会救援队伍的规范化发展。在应急救援程序上,出台社会救援队伍操作手册,指导相关队伍在灾害救援预案、信息搜集、志愿者召集、物资准备方面构建标准化的体制机制,推动社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抢险工作的科学化、有序化。
介休还有心理咨询师协会、爱老敬老协会、义工协会等公益社会组织,介休的社会组织发展在全省县级市是最快最好的,已经成为介休基层治理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但这些社会组织都需要有相应政府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和给予政策资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