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女职工权益实现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市对女职工权益实现特别是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进一步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根据贵州省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开展女职工权益实现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省女工委字[2014]8号)文件精神要求,市总工会于2014年5月至7月组织全市女工委深入各基层工会进行调研。共走访工会干部、管理人员、一线职工、未婚和已婚各层面女职工365名,调查以座谈会、实地走访、填写调查表等形式进行。每家企业发放调查问卷20份,34家企业共发放调查问卷680份,回收有效问卷 672份,有效率为98%。此次调研我们重点对非公企业(国有14家、非公企业20家)进行了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女职工权益实现的总体情况、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
(一)总体情况
……此处隐藏4358个字……"">2、重视定期妇科检查。对女性健康的保护非常重要,国家、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定期安排对妇女常见病的检查,目前工作中实现了对育龄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的免费筛查、两年一次的妇科检查,建议在修改《办法》中,建立定期(至少一年)妇科体检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女职工的身体健康。
3、建立女职工保健设施列入公共服务功能。将女职工与生育相关所面临的问题作为民生问题加以解决,企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政府相关部门应给予多种形式的政策等支持,以真正解决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保护问题。
4、将女职工工作与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创建相结合,对今后新建工会组织应100%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对合同到期的基层企业督促其按时续签,实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专项检查,完善女职工权益保障机制。
毕节市总工会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