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局军转办在各部门的协助下,贯彻落实哈人社联【2011】11号文件《关于为我市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金的通知》精神。自2011年1月1日起,为我市市区(不含县(市))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月增发生活补助金、元(超限的不予发放)。本月底已经将该笔款项发放到退休军转干部手中,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改善,为今后对企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贯彻执行黑人发【2007】105号文件《关于调整在岗企业军转干部工资补贴和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标准》精神。将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补助金由原来的2348元/月。调整到、元/月,此标准是参照2010年哈尔滨市在岗职工社评工资标准。此笔款项已于本月底发放到军转干部手中。此举将有利与我局对在岗、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的维稳及安置。
三、本月,我军转办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了身份及生存审验,直至月底共有9名自主择业企业军转干部报道登记。一月份将对其发放2012年的各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