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明确企业各部门在“综治进民企”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目标,不断规范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开展“综治进民企”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原则
1、党政领导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形成党政领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2、属地管理原则。市“综治进民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具体落实,村居、社区协助配合。
3、法人负责原则。坚持“谁经营、谁主管”,建立和落实企业治安法人责任制和综治责任体系,切实推进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定档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按企业规模及员工人数进行分类:一类企业是指企业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规模较大的企业;二类企业是指企业员工人数在50人—100人的中型企业;三类企业是指企业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下规模较小的企业。
二、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结构
(一)各企业要建立以企业法人负总责的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
(二)一类企业要单独建立综治办公室,落实专门的办公地点。年内综治办建成率要达到100%。综治办下设内部治安保卫、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外籍员工管理、安全管理工作等五个工作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5名。
(三) ……此处隐藏8045个字……“动静结合、整体联动、毗邻配合、全方位、多层次”的治安防控体系,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从而带动整个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好转。
三、抓好信息建设狠抓排查调处,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由于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减员增效、职工下岗分流、转岗、福利待遇等问题面临矛盾突出和不安定因素增多。内部保卫工作就成了企业自身行为,企业保卫工作必须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结合企业改革的中心工作,自觉地把保卫工作真正融入到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建立健全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治安保卫责任机制,强化内部各项管理措施。
因此,保卫干部在深入各分厂生产车间、部门参与现场
管理防范时,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通过职工、班组、车间等各种渠道收集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可能引发的治安、消防、安全和闹事苗头,掌握各种动态,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
在新形势下,应按照“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方针,坚持从细节入手,主动地尽最大努力把员工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和问题解决好;由于政策和条件的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应通过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疏解情绪、化解矛盾。应坚持“抓大查小和抓小防大”的思路,把定期集中排查调处与适时重点调处相结合,坚持每月排查矛盾纠纷,每季度进行治安形势分析,建立和完善排查调处信息员网络,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对排查梳理出的不稳定隐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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