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比较绩效考核制度
教师比较绩效月考核细化为:1.思想政治表现(5%)2.出勤(10%) 3.工作量(40%) 4.工作业绩(40%)5.奖励(5%)
一、小学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细则(此项满分5分)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关爱学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为办好我校教育多做贡献;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以及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文化。
2、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依法施教,依法治校。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护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健康。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不搞第二职业,杜绝有偿补课。
4、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集体,顾全全局。不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活动;不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用书和其他商品;不收取学生及学生家长赠送的钱、物和有价证券;不得经商和从事第二职业。
5、加强团结,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从学校整体利益考虑问题,待人诚恳不虚伪,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杜绝有损于同志的言行,光明正大,坚持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以上五条中第1条、第3条和第4条,被学校查出有违规现象当月分数扣完,第5条中被其他教师反映有影响团结的现象,当月一次扣除2分,累计扣完为止。
二、小学教师出勤管理条例(此项满分10分,扣完为止)
1、长期病假等特殊情况依据教体局文件2004年8号文件执行。
2、能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坚持出全勤,每月无迟到、早退、病事假和旷工现象,加2分,每月在学校规定范围内满勤的老师加1分。
3、每月迟到、早退五次以上,每次扣0.5分,例会一次不参加扣1分。
4、病事假累计达半月以上不足一月,本学期得7.5分,累计达到一月及以上,本学期出勤计0分。
5、除上级安排外,凡一学期未上班计0分。
6、旷工一节次扣1分,可扣负分,此项不折算。
7、凡缺勤累计达一个月及以上,将按时间比例扣减绩效工资。
8、1-6年级的早上和中午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教师到校,一次不到扣0.5分,(以领导清查为准)领导一次不清查(或让人代查)扣当天值日领导1分。
三、工作量(此项满分40分)
满工作量记40分,递减1分,扣0.5分。
四、工作业绩(此项满分40分,以每学期期中和期末测试或者上级统考成绩为依据)
一月常规(此项满分10分,或按比例折算)
此项工作以教学月监控为依据
教学成绩(以每学期期中和期末测试或者上级统考成绩为依据)
1、此项最高分为30分,
2、在中心学校统测中或者上级统一测试中,根据学校实际班级数,全部占全镇前三名或四名得30分,只要有一个以上的班未进入全镇前三名或前四名,按统测全镇前1/3得30分,中1/3得28分,后1/3得25分计分。
五、奖励(此项满分5分)
1.教职工个人在本学年受到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区级记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
2.本学年度教职工在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区电教装备和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中获奖,区级记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记2分。
3.本学年度自己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区各类竞赛并获奖,区级记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记2分。
以上三项每项仅取最高级别奖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