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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工资薪酬实施办法

时间:2023-11-14 17:12:26
学院工资薪酬实施办法(全文共9348字)

学院工资薪酬实施办法

为适应学院改革和发展,积极贯彻落实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达到奖优罚劣,优劳优酬,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标准意识,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持续改进,以及导向院、系(部)、处(室)分级控制,自主管理,工效酬金向教学一线,向优秀教师倾斜的目标。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人员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以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宗旨,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内部人事分配制度和运行机制,扩大教学部门分配自主权,充分发挥收分配的激励作用,努力创设有利于优秀人才尽快成长和发挥才干的制度环境,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总额控制、自主分配、民主管理,建立岗位职责明确、结构层次合理的院系二级管理体系。

2、注重实绩、强化考核、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按需设岗、择优聘任、责酬一致、严格考核”的要求,使院内津贴与工作业绩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工效挂钩。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现整体提高与合理拉开档次相结合,并适当向教学一线倾斜。

4、营造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合理配置,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广 ……此处隐藏9690个字……9

XXXX学院假期和假期计酬规定

附件10

XXXX学院工效考核分配操作办法

一、学院工效考核分配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理人事处长

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及考核员,教务处、人事有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是:

1、审核各系(部)上报的教学工作量,审核非教学工作量(教务处负责)。

2、计算每月的工效酬金;负责工效酬金统计上报(人事负责)。

3、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月工效酬金分配方案,并提出审核意见(组长负责)。

二、各单位工效酬金计核

各单位设立考核管理员(兼职),根据学院工效酬金管理有关规定,核算本部门人员当月的工效酬金。

三、工作进程

序号

日 期

工 作 内 容

1

25日前

各系(部)按有关规定统计本系(部)当月实际教学工作量《教师工作量统计表》,报学院教务处审核。

2

27日前

① 教务处将审核后的各系(部)教学工作量《教师工作量统计表》报学院人事;

② 各单位(系、部)完成对本单位人员的工作考核;

③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完成对各系、部(含正、副主任)的工作考核并将结果报人事。

3

4日前

各单位完成本部门工效酬金分配《月工效分配表》并报学院人事。

4

8日前

学院工效酬金小组完成对各单位工效酬金分配核算。

5

10日前

学院考核分配小组完成工效酬金分配方案的审核并上报董事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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