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学校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复学复课卫生防疫工作预案
为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防控和应对疫情的能力,确保全校平安、有序复学复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现就学校复学复课前后卫生防疫工作制定如下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校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有效的防控措施,严防死守,坚决杜绝校内疫情发生。
(二)工作原则
复学复课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各班级复学、复课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卫生防疫工作。
二、 工作组织
学校复学复课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领导全校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学、复课卫生防疫工作。体卫处具体牵头指导做好复学、复课前后的卫生防疫工作。其他处室,根据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各负 ……此处隐藏4456个字……立即赶赴诊治医疗机构。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等传染病者,应及时进行医疗定点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其同班、同宿舍、同办公室等密切接触人员,在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施隔离等医学观察措施。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在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校内发生确诊新冠肺炎等等传染病情况,应当立即停止师生集体活动,必要时经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后可采取停课等措施;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上级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防护废弃物处理。对于正常人佩戴的口罩按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对于发热病人用过的口罩要用浓度不低于75%的酒精或消毒液喷洒后,与在医疗机构使用后的口罩一样,按照垃圾分类管理放到不可回收或有毒垃圾分类箱;对于在医疗机构使用后的口罩,作为“医疗废弃物”管理,如在医疗场所丢弃口罩时必须投进黄色的垃圾箱内。
9.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念。
Xxx学校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