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力资源部各岗位职责落到实处,对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平、公正的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岗、员工管理岗。
二、月度绩效考核标准
与月度绩效500元挂钩。
三、月度绩效考核指标与分值
各岗位考核指标分个性考核指标、共性考核指标2大项。其中个性考核指标70分、共性考核指标30分,共计100分。
(一)个性考核指标
1.薪酬福利岗工作质量(70分)
(1)日常管理工作(50分)
做好日常各项管理工作,如每月薪酬发放、个税缴纳、各项社保管理、系统绩效管理、福利管控、省公司下发的各项报表及材料的报送。
以上工作,如发生1起未在规定时效内报送、完成的,扣2分;发生2起的,扣4分;以此类推;50分封顶。
(2)薪酬总额、福利总额预算控制率(10分)
每月需根据当月薪酬及福利发放情况,制作当前已用和剩余可用工资总额及福利余额表,保证全年工资总额、福利控制在可用额度内,一次未做,扣10分。
(3)领导交办的突击性工作(10分)
1次未按时完成,扣5分;2次未按时完成,扣10分;3次及以上未完成,扣15分。
2.员工管理岗工作质量(70分)
(1)日常管理工作(50分)
做好日常各项管理工作,如集团、股份系统维护、退休人员管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材料的申报、合同管理、人员管理,省公司下发的各项报表及材料的报送。
以上工作,如发生1起未在规定时效内报送、完成的,扣2分;发生2起的,扣4分;以此类推。50分封顶。
(2)领导交办的突击性工作(10分)
1次未按时完成,扣2分;2次未按时完成扣5分;3次及以上未按时完成,扣10分。
(3)党建工作(10分)
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党建各项工作,该报未报,发现一起扣5分;2起以上,扣10分。
(二)共性考核指标:(30分)
1.工作责任心 (15分)
工作应付,该做不做,态度散漫,发现1次,扣2分,发现2次,扣3分,发现3次及以上,扣15分。
2.工作纪律性(10分)
上班无故离岗30分钟以上,扣5分,发现2次及以上,扣10分;上班期间过早,发现1次,扣1分;发现2次及以上,扣8分。
3. 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4分)
无故不配合,发现1次,扣2分;2次以上,扣4分。
四、绩效考核发放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每月对员工进行综合考核,绩效考核发放标准按市公司月度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五、附则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