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各单位并党支部:
为确保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发挥举报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达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双优目标,特制定《项目部廉政检举箱管理制度》。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项目部廉政检举箱管理制度》
项目部廉政检举箱管理制度
一、 在项目部醒目位置设置廉政检举箱,廉政检举箱按
公司的统一规格、样式、材质制作。
二、 对廉政检举箱实施专人管理,由党工委书记亲自负
责廉政检举箱的日常管理和开启工作。每个季度开箱一次,检举箱钥匙由党工委书记保管,党工委委员会纪检员和项目部纪检组成员共同参与开箱并做好登记。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检箱管理人员,视情节,依据公司规章和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一)不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私传、私印、透露相关内容的;
(二)对检举信件未保管好,未经批准向他人传阅或复印的;
(三)擅自涂改、销毁有关检举信件的。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项目部党工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