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员廉政承诺书
姓名:
职务: 照片
承诺内容:
我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听党话、跟党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始终和党中央保持思想和行动统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中央、省、市、县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为此,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八项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二、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三、不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招商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以及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购置、更换超标准公务用车;不大操大办婚寿喜庆事宜或以此借机敛财。
四、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工作岗位上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抵制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管好单位工作人员。
五、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各类费用。
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七、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社会群众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公平、公正、公开,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八、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为民、务实、清廉。
以上承诺,自觉遵守,并接受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违反,愿依纪依法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