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三化”建设为统领,以“五精”海事处建设为抓手,践行“六讲”要求,弘扬“三种精神”,按照“严格监管、规范标准、主动服务、共建安全”的工作思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强化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管理和日常安全监管,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管理的船舶在2016-2017年度未发生纳入统计范围的水上交通责任事故,有效维护了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航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航运公司概况
我局辖区现有航运公司43家,管理船舶 464 艘。其中体系公司 11 家,管理船舶 68 艘,非体系公司 32 家,管理船舶 396 艘。
辖区航运公司特点:(1)公司多,规模小(平均总吨9072/家);(2)内河多,沿海少(涉及沿海船舶管理的公司有 8 家,管理沿海运输船 27 艘,占比5.8%);(3)挂靠(隐性)多,管理少;(4)意识弱,水平低。
(二)审核员队伍概况
我局现有审核员 22 人,其中主任审核员 6 人,普通审核员 10 人,实习审核员 6 人。
(三)主要业务数据
去年,共受理了12家次公司、37艘船舶的审核申请。完成了航运公司 ……此处隐藏2662个字……行动实施方案,并通过分类分批召开航运公司集中约谈会、召开基层海事处部署会,部署公司、船舶、船员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已完成)
(二)按照上级局《航运公司定点联系人制度(试行)》要求,全面开展航运公司定点联系工作。
(三)继续开展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评价,对航运公司实行分类监管。
(四)继续坚持集中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大航运公司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针对所管理的船舶多次发生事故险情、被处罚、被滞留和安全管理存在较大问题的航运公司,不断加强安全管理约谈。
(六)加强业务培训,对内举办一期航运公司安全监管业务现场实操培训,对外举办一期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管理业务培训。
(七)定期开展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业务自查,并适时开展“基层行”督导活动和组织海事处抽查重点航运公司及其所属船舶、船员,督促落实专项行动要求。
(八)分阶段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将典型经验和有效措施进行归纳和提炼,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果。
(九)探索建立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机制,进一步促进审核员和安全监督人员充分履职。
(十)力促辖区安全管理实力较强的体系公司联合开发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管理系统,提高体系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