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计划_各省市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总结多篇由会员“shade”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能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国家专项计划是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的一种扶贫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与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隶属于高考三大计划。”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带来各省市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范文,接下来我们共同阅读吧!
国家专项计划1
各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
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工作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为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确定报考条件
2019年我省国家、地方和高校贫困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
1.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 ……此处隐藏3554个字……,努力提高宣传实效。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0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国家专项计划5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专项招生计划安排,在相关高校推荐报考名单的基础上,经我校各院级材料初审小组基于考生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综合评价,并经所申请导师以及学院同意后,拟确定专项博士初审具备参加多元考核环节资格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同时请初审合格的专项博士考生阅读以下特别说明部分:1.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5月1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以及所在高校反映;未得到明确回复的可向再次学校实名反映(受理电话022-27401195或邮箱tjub27401195@126.com),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受客观条件限制,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线下审查(包括报考资格、个人信息、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3.专项计划考生应首先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少民骨干考生除外),未获推荐的考生初审状态无效,所有专项计划考生以本次公示信息为准。4.原则上,专项计划博士招生考核安排与普通类型一致,不再单独另行通知。远程多元考核安排以及学院远程考核办法请及时查阅我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
国家专项计划_各省市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总结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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