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项目入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系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创业项目库的管理方,可为乙方与创业者、投资方提供对接平台。
2、乙方系 的项目提供方,投资小、见效快、可复制,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和推广空间。
创业项目库是创业项目的展示平台,旨在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创业项目信息,帮助创业者进一步了解市场,成功创业并带动就业。甲、乙双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项目入库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通过公开征集、评估等方式,确定乙方提供项目为创业项目库入库项目。
二、合作期限自年 月日至 年月日,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乙方项目仍符合《关于建立省级创业项目库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的,另行签订入库协议。
二、乙方承诺创业项目内容合规合法,甲方在平台推广、展示过程中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纠纷。
三、乙方保证项目入库协议签订的项目信息真实有效,乙方保证在入库协议履行期间不存在欺诈、隐瞒经营状况等行为。乙方存在本条所述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将乙方项目从项目库中清除。如乙方欺诈、隐瞒的行为造成了甲方公信力损失,乙方应在全国发行的报纸、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开说明情况,赔礼道歉。乙方的行为对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如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在确认变更内容符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省级创业项目库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后,予以变更;项目名称变更的,乙方应在变更当日提交变更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予以变更。
五、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提出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需要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按照《关于建立省级创业项目库的实施方案》的规定与乙方另行签订入库协议。
六、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可对乙方项目的运作情况进行了解、指导等,记录乙方项目的运作情况和技术支持情况,从社会价值、团队构建、未来前景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不符合甲方考核标准的项目,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清除项目库通知,并在相关推介网址上下架乙方项目信息,乙方在合法的范围内自行处理与之接洽或加盟的创业项目合作方的相关协议。
七、甲方仅负责乙方创业项目的推介和展示,提供乙方入库项目初步信息,甲方不参与、不干涉、不监督乙方与项目合作方的商务接洽和合同签订、履行。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