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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调解纠纷之我见

时间:2024-03-22 21:04:46
“有效”调解纠纷之我见(全文共1742字)

“有效”调解纠纷之我见

笔者从事调解工作十多年,在这些年的工作中得出以下体会。

调解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要做到有效纠纷的调解,除了要做到纠纷调查,取证、依理、依法、坚持原则、就事论事、不偏不倚外,还要懂得纠纷当事人的各种不同心理和需求,讲究调解方式方法。

一般来说;被调解当事人的心理需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了矛盾冲突的性质。

众所周知,属于调解范畴的家庭矛盾,或邻里争纷,或其它口角,大多是非因原则性矛盾冲突而引发,即小利益之争或误会或个性而引起。产生了冲突,人就激动;人一激动就常夸大冲突的性质,或旁移了冲突的性质,青菜萝卜一把抓,随性而发,搞得事情一团糟,连当事人都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而吵,为什么而冲突。大家云里雾里,无意中激化了矛盾。

面对如此情况,组持调解人首先不能受环境干扰,不能被冲突双方的情绪影响,要有个冷静的头脑,在纷乱中快速理清冲突的来龙去脉,抓住事情的关键,使用得体的语言,帮助被调解的双方清楚自己为什么而吵,为什么会吵。这样冲突下去的结果是什么。

俗话说得好:“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作为调解人是:旁观者”,就是利用自己的:“旁观”,帮助“当局者”,这是做好有效调解的基础。

二、尽量发掘被调解当事人的闪光点,多说好话。

俗话说,“好话顺听”,而心理学研究表明,每个人都有喜欢听好话的心理,都希望得到别人的称道、赞扬、肯定。实践证明,“顺听的话”有稳定平息、激愤之情的功效。

这里 ……此处隐藏480个字……人这么多,发生各种事端不足为奇。从人通性来说,好战的人毕竟是少数,常人都有息事宁人的心态。而人的确又存在劣根性,虚尊讲面子,就是其一,矛盾产生了,冲突爆发了,明知自己错了,心里想了断冲突,但由于自尊心和面子作怪,死牛硬撑,就是不肯放下架子,不愿先停锣息鼓,他们怕这样做自己亏了,或怕被对方错认为自己害怕他(她),日后产生更多更大的矛盾。

调解工作到了这一火候,是有效调解纠纷的良性基点时期。调解人员万不能错失良机,应巧妙地给双方一个“台阶”,让他们“顺坡而下”,抓住良机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后,积极促使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引导、帮助当事人淡化矛盾,达成解决纠纷的调解协议。从而就达到了最终的调解成功。

五、调解人员要有宽阔胸怀,高尚境界:

讲调解,的确要懂得艺术,讲艺术,就要知道如何满足被调解当事人的心理渴求。作为调解人员要有宽阔的胸怀、高尚境界,偶尔要委屈自己。这也是难免的,同是也是满足被调解当事人心理渴求的一个方面。

这因为,有时在调解纠纷时,调解人员肯定公正公道,说话头头是道,分析事情有条有理。但被调解的当事人可能受情绪或理解水平所影响,误会或歪曲了调解人员这也是难免。如此,压抑自己委屈自己;就能满足被调解当事人的心理,从而达到有效纠纷的调解。

“日久见人心”,终究被调解当事人是能醒悟的。世上不懂事理的人毕境是少数的。

总之,要做到有效纠纷的调解,在调解纠纷过程中,不旦要依理、依法、按法律、法规程序进行调解外,还要得到企业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的协助。作为调解人员,就要遵循科学,讲究艺术,因人而异,因势利导地满足被调解当事人的心理渴求。这样,才能达到有效纠纷的调解,和保一方平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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